关于《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
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开始实施《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为符合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国际要求特地将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引入新的发牌制度。
经过我公司税务专家,律师,会计师团队数月精心筹备并顺利通过香港注册处和其他政府部门官员评估和审核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获批2张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牌照。(分别为恒基商务牌照编号:TC006368 华拓国际商务牌照编号:TC006072)。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要求在香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持牌的合法秘书为企业提供地址挂靠和秘书服务。